全军高级干部培训班8日上午在国防大学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开班式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强军思想,开展思想整风,深化政治整训,加强我军干部队伍革命性锻造,始终保持人民军队纯洁光荣,以崭新政治面貌迎接建军一百周年。
2000 年 6 月,中央印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明确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和方针原则,计划到 2010 年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提出了推进党政干部制度改革、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工作重点、基本要求和主要措施。同年 7 月,全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交流会在青岛举行,对落实《改革纲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行部署。我省在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介绍了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在党政机关全面实行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采取公开方式选拔后备干部等方面的成果经验。
党的十五大之后,省委组织部按照省委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从 1998 年 7 月开始,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村级组织整顿建设。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对后进村,突出解决治穷的问题,不同程度地改变了 2000 多个后进村的落后面貌;对中间状态村,建立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激发了内在活力;对经济强村,及时总结、选树推广了一些先进经验。二是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制定《关于对全省农村基层干部进行教育培训的意见》,总结推广威海进行村委会直选工作的经验做法,提出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保证村委会直选工作顺利进行的具体要求。三是加强乡镇党委建设。继续推广威海市汪疃镇的党建经验,在乡镇干部中开展“爱民、为民、富民、利民、安民”教育,全省创办 1 万多个示范服务基地、参与乡镇干部 5 万多人,增强了基层干部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
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各级从加强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入手,积极采取措施,大范围地开展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初步缓解了我省人才匮乏的局面。但是,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数量少、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然相当突出,亟需进一步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1997年8月,省委召开了中科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省级拔尖人才共13人参加的专家咨询会议,共商我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大计。9月,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专门听取了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会后起草了《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的意见》(讨论稿)。
1997年5月,我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打破户籍、身份、地域等条件限制,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首次在全省范围内面向社会大规模统一公开招考省市县乡四级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这次公开招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各类报考人员十分踊跃。全省计划录用3875人,实际报考61814人,录取比例为15.9:1;其中,省直招考中报名与录取比例最高的职位达到73:1。不仅报考人员数量多,而且分布广,报考人员中,干部占58%,工人占26%,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占14%,农民(限报乡镇机关)占2%。最终,从6万多名报考人员中择优录用了3226人,在规模和层次上当时均为全国之最。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对近年来一些地方在一定范围试行委任干部任期制、聘任制、试用制以及公开推荐与考试考核相结合选拔领导干部等,要认真研究和总结,使其不断完善”。根据《决定》精神,我省全面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加快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够跨世纪担当重任的领导干部队伍。
1995年2月,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了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等重要原则,成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法规和纲领性文件。同年5月9日,省委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认真学习贯彻《暂行条例》,明确提出了充分认识《暂行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地掌握《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不折不扣地把《暂行条例》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强化监督加强指导等具体要求。
山东省党的建设研究会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等单位发起,为群众性学术团体,主要业务范围为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业务培训、咨询服务、优秀成果评选、以及组织会员进行社会考察等。
为了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献身我省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1993年1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管理暂行办法》,在建立拔尖人才档案与联系制度、优化拔尖人才发展环境与工作生活条件、拔尖人才考察与调整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办法》明确提出,省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每两年选拔一次,每人每月享津贴500元;定期举办拔尖人才政治理论培训班和外语学习班,组织部分省级拔尖人才进行休息疗养及出国考察,为拔尖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和条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与此同时,在农村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阻碍农村工作进一步发展。为了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章丘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逐步形成了“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的工作思路,制定了一系列农村工作制度规范。1991年春,章丘县委、县政府分析总结了一年来进行村级管理试点的实践情况,根据党章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等法律规定,补充强化了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内容和形式方面的条款,“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的工作思路趋于完善,初步形成了“章丘经验”。其基本特点包括: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在党的领导下,把村级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和组织建设融为一体,通过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级各项工作的运行机制,增强以党支部为领导的村级组织带领广大农民奔小康的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上世纪80年代末,在推进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进程中,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乘隙而入,国内外敌对势力以及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把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实现和平演变的重要攻击目标和腐蚀拉拢的主要对象,机关特别是领导机关成为反和平演变斗争的前沿阵地。为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工作,中组部、中央国家机关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党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党政机关党的工作的意见》,1988年2月,中央印发了批转该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