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灯塔-东营党建在线
发布时间:2016-12-05 16:32:44
近年来,滦县认真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坚持每月统一主题、统一内容、统一形式,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有力推动了基层组织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
严格落实,营造浓厚氛围。重点做到“三有”:一是有时间。坚持每月第一个星期五组织活动,大力营造“党组织是一个家,每月定期回一次家”的氛围,使党员养成“到时集中”的习惯,把党员紧紧团结在党支部的周围。二是有群体。要求全县所有身体健康的党员都要参加党支部活动,做到“三个不代替”,不以支委活动代替党员活动,不以少数党员活动代替全体党员活动,不以业务活动代替党建活动。三是有组织。县委组织部每年度制定《“党员活动日”计划》,确定不同月份活动主题;基层党委每月按主题制定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各党支部按计划开展活动,确保活动整体协调推进。
实化内容,发挥阵地作用。立足让党员通过活动日接受教育、锤炼党性,在确定活动内容上突出“三个为主”。一是学习为主。组织党员重点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重要会议精神、党章党规党纪,不断强化理论武装。二是交流为主。将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嵌入“党员活动日”,采取支部定期与党员谈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式,鼓励优秀党员再接再厉、发挥模范作用;警醒鞭策有问题的党员转变观念,抓紧整改。三是服务为主。以活动日为契机,集中开展“党员志愿服务耀滦州”“圆梦微心愿共建美家园”等为民服务活动,引导党员亮身份、送服务,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搞好结合,增强活动实效。注重做好“三个结合:一是与服务中心工作相结合。在维护稳定的敏感时期,重点任务攻坚的关键时期,以“党员活动日”为载体,集中主题、集中一段时间,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旗手”“突击队”作用,强力推动工作落实。二是与各类主题活动相结合,实现互相促进、加倍增效。今年3月就结合学雷锋活动,组织党员深入学校、敬老院、困难家庭,为500多名困难学生、孤寡老人、残疾人、特困群众办实事,引起良好社会反响。三是与促党员履行义务相结合。通过“党员活动日”,让广大党员知底线、明规矩,有效增强党员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比如,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费收缴规定,使他们明白为什么要按时足额交党费、到底该交多少、不执行会有什么后果,保证了党费收缴专项核查工作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