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灯塔-东营党建在线
发布时间:2016-09-12 11:15:25
重庆坚持以上率下、减上补下,从市级群团机关改起,调减专职领导职数,增加挂(兼)职领导职数,增强行业领域的代表性。近期,市总工会、团市委和市妇联分别召开全委会(执委会),增补常委、委员(执委),选举产生新的领导班子,从企业、农村、城乡社区等基层一线选派了17名优秀人才挂(兼)任市级群团机关领导班子成员。
面向基层一线,严格条件程序。群团领导班子挂职成员注重从各行各业有群众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才中选拔,兼职成员重点从基层先进模范人物、社会组织带头人中选拔,打破年龄、学历、身份、职级等壁垒,将“知群众、懂群众、爱群众”作为人选重要标准。建议人选由群团党组提出,市委组织部进行审核并报市委审批,群团党组根据市委批复意见按章程规定办理,保证了“专兼挂”成员的合理搭配和行业领域的代表性。市总工会常委、委员中增加了非公企业工会主席、行业协会代表、劳模、一线职工和农民工等方面的代表,基层一线人员比例达到23%、44%;团市委常委、委员中增加了优秀青年员工、青年道德模范等方面的代表,基层一线人员比例达到24%、41%;市妇联执委中增加了村妇代会主席、农村致富带头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负责人等方面的代表,基层一线人员比例达到56%。
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履职方式。明确挂兼职成员不对应干部级别,不设年龄限制,不转行政关系。其中挂职干部须在一定时限内离开原工作岗位,到群团机关挂任领导职务,主要履行挂职岗位职责,负责收集反映群众诉求,为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建言献策。兼职干部不脱离本职工作,兼任群团机关领导职务,主要负责宣传党的群团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参加群团组织重要调研和重大活动,参与群团重要议事决策,整合社会资源,广泛联系群众,推动群团事业发展。
实行共同管理,强化工作考核。挂兼职干部由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其中,挂职干部以接收单位管理为主,兼职干部以派出单位管理为主。兼任领导班子副职的,原则上任满一届;挂任领导班子副职,或挂(兼)任其他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少于2年。挂职期间,行政关系、工资关系保留在派出单位,原任职务不免。挂职干部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在群团机关参加年度考核;兼职干部在派出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在群团机关的履职情况作为其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参考。干部挂(兼)职结束后,群团党组对其德才表现和履职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并存入干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