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5 河口党建网发布
去年以来,东营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围绕“走在全省前列,争创全国一流”工作目标,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平时考核机制,以“考”促管,以“考”促学,以“考”促干,不断推动东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20年度,在市委、省检察院年度综合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全市检察机关有12项经验做法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检转发,31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16个案例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考核办法“类别”化,突出职业特点,考准考实干部成色。针对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检察机关“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司法行政”“三类人员”岗位职责和承担工作差异较大现状,市检察院以平时考核为抓手,坚持科学定位,深化细化平时考核办法,修订完善《“三类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员额检察官退出办法》《机关日常管理考勤办法》等系列制度,推动形成能者上、懒者让、庸者下的正确导向。围绕发挥办案主体作用,抓好员额检察官业绩考评。根据检察机关业务多样性、不同部门的检察官办案数量、质量之间缺少参照的特点,横向以本部门近3年平均办案量为基数确定检察官办理案件任务量,纵向以同一部门不同岗位检察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来进行考核。坚持业务数据分析季度通报制度,各业务部门的核心业务数据在全省检察机关排名情况直接通报到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综合分析研判,反思自查,督促固强补短。实行案件质量季度评查制度,定期随机抽取不同类别案件,由院领导带头交叉评查,实名通报评查结果,督促案件质量不断提升。围绕发挥办案助推作用,强化检察辅助人员“综合认可度”考核。重点考核检察辅助人员协助办案团队和检察官履行办案职责情况,同时赋予所在的办案团队和检察官更大的考核建议权,通过“岗位履职”“职业素养”“公认度”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提升考核的公平性。围绕发挥服务保障作用,突出司法行政人员日常效能考核。按照精简、务实、高效原则,科学设置司法行政岗位职责,将上传下达、活动开展、服务保障等需要保质保量完成的常规性工作设为减分项;将创新创优、课题研究、急难重大等挑战性工作设为加分项,鼓励行政人员结合自身特点有侧重地专项突破,从根本上解决忙闲不均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

考核手段“信息化”,公正公开透明,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市检察院不断进行检察信息化系统迭代升级,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考核实时化、过程化、可视化。以公务员平时考核为总抓手,依托网络平台,不断建立完善“三类人员”业绩考评、人脸识别考勤、年度绩效测评、队伍分析等信息系统,探索打通系统间数据壁垒,建立指标运算模型,自动核算汇总考核结果,以领导视图方式,全方位画像展示个人工作业绩,辅助院领导、部门负责人随时了解干警政治、工作、能力、知识、特长情况,为考核工作落地落实和常态化运行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考核结果“导向化”,用好用足用对,树牢担当作为“风向标”。注重“考”“用”结合,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绩效奖金、奖惩评优、提拔晋级等挂钩。把查阅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察工作的必经程序,当年度平时考核结果全部称职以上且好等次不少于2次的,年底才能作为公务员优秀等次和优秀党员参评对象;平时考核优秀,善作为、有实绩、重自律的干部,在季度标兵、最美东检人、“三类”人员绩效优秀、晋职晋级等评选中优先考虑,或列入后备干部库、推荐进入业务专家库,跟踪培养、适时任用,有效发挥平时考核的激励作用。2020年度,市检察院从平时考核“好”等次较多人员中,推荐10人入选全市“235”年轻干部储备培养人才库,10人入选市普法专家库;1人被评为“齐鲁最美检察官”,1人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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