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8日 星期五 丙午年三月廿二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党建

东河组发2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6-06-29   河口党建网发布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各直属党(工)委:

现将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结合各自实际, 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 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是各级党组织必须完成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基层党(工)委要从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的高度,充分认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科学谋划, 周密部署,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工作责任感,

卓有成效地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二要深入学习,把握政策。各基层党(工)委要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 同时, 要结合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把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 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党费收缴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列入学习内容, 让每名党员熟悉缴纳党费的计算标准、缴纳比例、缴纳方式等内容。通过学习,切实增强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三要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各基层(工)委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核定基数和缴纳时限, 规范缴纳标准和缴纳程序, 对所属党组织规范党费收缴工作迅速安排部署, 认真抓好督促落实, 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区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对党费收缴、 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对违反党费收缴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中共河口区委组织部

2016年5月16日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委各直属党(工)委办公室: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各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员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根据中央组织部、 省委组织部有关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核定基数,规范缴纳标准

1、  基层党委要根据《党章》和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 E2008〕  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 以及市委组织部制定的  《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比例的说明》(见附件1)和《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案例》(见附件2) ,指导党支部认真核算每名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和比例,逐一登记造册。

2、 党支部要将党员交纳党费数额(包括计算基数、比例等), 以书面形式通知党员本人。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党支部要及时计算党员交纳党费数额, 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二、 严格缴纳时限,规范收缴程序

3、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 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4个月。党组织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  “特殊党费”。

4、  党支部收到党员个人交纳的党费后,应填写  《中国共产党党员交纳党费收据》(见附件3)或  《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 作为党员及时交纳党费的依据。 党支部每个月要填写 《中国共产党党费缴纳明细表》 (见附件4) ,详细记录党员交纳党费情况。

5、  党支部应在每季度末将收取的党费上缴上级党组织, 并报送  《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明细表》;基层党委对党员交纳党费核定无误后,向党支部出具 《中国共产党党费收据》(见附件5), 建立健全党费管理工作台账。党支部每季度要将每名党员党费交纳情况以及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的情况进行公示,自 觉接受党员监督。

6、  基层党委每年6月中旬、12月中旬前清查核对收取的党费后,及时足额上缴各县区党委、市委各直属党(工)委;各县区党委、市委各直属党(工)委应于每年6月下旬、12月下旬前,将上半年、下半年收缴的党费按规定比例上缴市委组织部党费专用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三、 严格纪律规定,规范监督问责

7、  各级党组织要把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党员教

育管理、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的重要抓手,纳入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重要内容。 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及时足额交纳党费。

8、  各级党组织要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责任,逐级抓好督促落实。 基层党委每半年要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 市县组织部门和市委直属党(工)委每年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对违反党费收缴规定的,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中共河口区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印发


主办: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7以上版本浏览器

0.024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