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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服三种“心理” 做“合格党员”

2016-11-21   河口党建网发布

      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共产党员必须廉洁自律,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而在改革开放的洪流中,党员干部如何克服各种诱惑来干净做事呢?笔者认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所以就要克服“三种”心理障碍,方能抵挡诱惑,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要克服“信心不足”的情绪,提升自信心。现在一些同志一谈起反腐倡廉、端正党风问题,总是摇头摆手发感叹,认为腐败现象已成“顽疾”,难以纠正,并把这种看法作为放松自己要求的理由。这种“情绪”是错误的,必须纠正。我们要充分认识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和态度是坚定和认真的,从来没有动摇、退缩过,而且惩治腐败的力度也在逐步加大,成效明显。同时,人民群众对腐败问题也是深恶痛绝,党中央的反腐措施也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所以,我们既要看到腐败现象严重的一面,更要看到党和人民同腐败作斗争坚定的一面,要通观全局,把信心建立在科学的认识基础上。

  要克服“横攀竖比”的心理,强化率先正己意识。有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劲头不大,其障碍就在于存有攀比心理。“比较”是人们的习惯心理,本身无可非议,关键是比的方法是否正确,与谁比,比什么。所以,我们党员要以英模人物为“参照系”,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只有这样,才能比出不足,比出动力,比出廉洁自律的责任感、紧迫感。

  要克服“小节无害”的思想,把好防微杜渐关。有的人在廉洁自律问题上存在只要“不出大格”,适当利用工作之便“沾一点”“捞一点”没什么大不了的心理。这种低标准的思想是十分有害的。因为,事物都有一个从小到大,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所以,不要因为是小毛病,无伤大雅,就不注意改正;不要因为是小问题,群众反应不大,就放纵自己。一定要以对党的利益负责、对自己的政治生命负责的态度,自觉坚持从严要求自己,从点滴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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