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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四项措施加强“第一书记”管理

2018-10-19   河口党建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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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口区建立“第一书记”目标管理、工作队、考勤、督查考核四项管理制度,促进“第一书记”到村任职沉得住、想干事、有作为。

  一是建立目标管理制度,让“干”有方向。按照“签订一份责任书、走访一遍贫困户、制定一份驻村计划、记好一本帮扶日志、建立一册工作台帐”“五个一”要求,对第一书记实行目标管理,各“第一书记”根据区、镇街发展总体规划和任职村党组织任期工作目标,确定驻村工作目标,分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记录工作情况,并向区委组织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建立工作队制度,让“联”有渠道。将“第一书记”划分为4个工作队,各工作队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座谈会,开展理论和业务学习,交流探讨工作思路。同时,设立工作队微信群,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开展交流互动、分享政策信息,并组织相关部门业务负责同志在线参与政策咨询答疑。

  三是建立考勤制度,让“驻”有纪律。明确要求“第一书记”驻村期间党组织关系转到派驻村,一律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原则上吃住在派驻村,因私离村需向区委组织部办理请销假手续,因公外出需报镇(街道)党(工)委备案。区委组织部、各工作队队长不定期、不定方式抽查日常出勤情况,确保真正“驻”得下。

  四是建立督查考核制度,让“帮”有实效。区委组织部和镇(街道)党(工)委采取进村抽查、实地走访、民意调查、查看帮扶日志、考勤记录、检查工作目标实施进展情况等方式,每季度对“第一书记”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第一书记”驻村工作开展情况。年底对“第一书记”进行年度考核,按照履行工作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明确考核等次,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和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任期内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嘉奖或记功表彰,切实引导“第一书记”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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