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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利津县委 利津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2016-06-27   河口党建网发布


(2011年5月18日 利发〔2011〕10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落实县委“一二五六”发展思路,加快推进富民强县进程,现就加强全县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牢固确立人才工作的重要战略地位

1.人才是先进生产力,是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利津县作为主战场之一,面临着重大的历史机遇。人才兴则利津兴,人才强则利津强。各级各部门要强化“人才是先进生产力,是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理念,把科学发展放在依靠科技、依靠人才上,充分认识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决定性作用,不断创新人才工作思路和方法,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强县之路,努力把我县建设成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发展的高地、施展才智的舞台、建功立业的沃土。

2.明确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引进、选拔使用、评价激励、管理服务等环节,以化工、纺织、农产品加工、先进制造、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人才建设为主体,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以“六支队伍”建设为重点,造就高素质人才群体

3.以提升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重点,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学术性、技术性较强的单位领导班子配备专业型年轻干部。进一步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注重在全县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和下派工作中考察识别干部。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扩大公开选拔的范围,每三年公开选拔不少于10人的副科级干部,全面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重视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进一步做好全县党政人才的教育培养,做到重点干部重点培养,优秀干部经常培养。在完成干部基本培训的基础上,适时选派乡镇(街道)党政正职、部门主要负责人到发达地区高校培训学习,选派30名科级干部和20名优秀后备干部到高校培训。不断加强干部的实践锻炼,坚持每年选派10名以上优秀年轻干部到省、市级机关挂职、3名年轻干部到信访一线挂职锻炼,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企业挂职。完善网络教育平台,开展干部网上教育培训活动。

4.以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竞争力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企业家培养工程,做好全县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教育培养。采取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和企业自主相结合的培养模式,每年聘请国内咨询公司、专门培训机构和知名专家为企业开展5次以上的培训、讲座、咨询活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整体素质。每年组织30名规模以上企业厂长经理参加各种培训或专题研讨活动;选派20名规模以上企业项目管理人才到经济学院培训;组织50名中小型企业厂长经理参加培训。

5.以提升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重点,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和我县支柱产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每年组织10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内外开设的高级研修班;选拔培养100名素质高、有潜力的专业技术骨干,到高等院校进行对口专业脱产、半脱产培训,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组织1000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知识更新培训。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基层、农村流动,服务基层一线,解决乡镇(街道)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问题。

6.以扩充总量、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重点,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政府扶持、产业引导、行业推动、企业自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培养模式,加快培养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人才,每年重点培养20名技师、高级技师,并带动各类初、中、高级技术技能人才的梯次发展。大力发展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基础职业教育,改善职教中心办学条件,扶持重点专业和新专业,引导支持县职教中心通过嫁接、校企联合、校院联合等形式参与高级技工教育,建设紧缺专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规模以上企业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列入成本开支,其中用于技术工人技能培训的支出不低于提取总额的50%。建立高技能人才津贴制度,逐步提高各项待遇。鼓励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等活动。

7.以提升科技素质和创业致富能力为重点,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着眼于建设一支扎根农村的实用型人才队伍,真正把那些掌握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熟悉市场经济、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带领广大群众共同致富的人才选拔出来。每年选派50名政治素质高、致富带富能力强的农村党支部书记到高校进行系统培训;充分发挥县委党校干部培训主阵地作用,每年对全县农村党支部书记培训一遍;依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广校、农业龙头企业和科技培训基地,采取课堂教学、现场观摩、亲身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农村致富带头人、农村合作社组织负责人、农村新型经济组织负责人的培训。加大农业信息化进村传递工程,充分依托手机短信、网络教育、有线电视等媒体,加强对农民的科技普及培训。深入开展以“学理论、学技术,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为内容的“双学双带”活动,使70%以上的农村党员都掌握1—2门实用技术。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所需经费从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支。

8.以围绕构建和谐利津为重点,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纳入社会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推行“资格与岗位挂钩,岗位与薪酬挂钩”制度,实施科学合理的激励保障机制,激发社会工作人才的创造力。有计划、分层次地对现有社会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社会工作意识和专业化水平。积极探索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投入的社会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扶持一批民办的公益性、慈善性社会工作机构,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作、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三、解放思想,把引进高层次人才作为推进利津经济建设的新引擎

9.重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领域和对象。围绕我县重点产业发展需要,以化工、纺织、农产品加工、先进制造、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行业为重点,重点引进领军型人才、利津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创业创新人才(团队)。领军型人才,主要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两位完成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以及海外同级高层次人才;利津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主要包括山东省“泰山学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以及海内外同层次人才;创业创新人才(团队),主要包括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有创业经验或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海内外创业创新人才(团队)。聘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担任政府顾问。建立渠道畅通、双向选择、智力引进的“柔性”人才流动机制,实现人才引进的“不求所有,但求所用”。

10.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对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与项目及绩效考核挂钩,分别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1)对领军型人才,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不少于200万元的科研经费,不少于150平方米的住房或货币化补贴,每年不少于50万元的特殊津贴。(2)对利津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不少于120平方米的住房或货币化补贴,每年不少于20万元的特殊津贴,每年安排一定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其项目的科研及启动资金。(3)对创业创新人才(团队),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住房或货币化补贴,提供一定数额的创业启动资金,其所属科技开发或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享受我县鼓励高新技术发展、招商引资等方面优惠政策。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建立专门人才档案,由用人单位为其购买专项医疗保险,每年免费体检一次,每年由组织部门分期分批组织外出疗养。县级财政供养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负担的费用,由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支;县属非财政供养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负担的费用,由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30%的资助。简化流动手续,其本人及随迁父母、配偶、子女可在我县自主选择落户地。配偶、子女的工作可由引进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优先推荐就业,暂无工作的,其人事档案关系免费挂靠相应人才服务机构。子女的入托、入学等,可就近优先予以保障。

11.切实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建设。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鼓励并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多种形式的研发机构,完善科研条件,为培育、引进高层次人才搭建平台。成立利津县引进高层次人才评荐委员会,由组织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行业、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审核把关,购房补贴、科研经费、特殊津贴及项目启动资金的审核确定、绩效考核等。根据工作需要,分领域分系统设立专业评荐委员会,主要负责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资格审查、专业水平认定等工作。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实行引进人才协议服务期制度,服务期限一般为5年。强化服务期内的人才和项目管理,对引进人才相关经费、特殊津贴的政府资助,与项目及工作绩效考核挂钩,分期分批落实。引进人才在协议服务期满后转入正常管理。实行重大项目人才招标制,每年确定一批重大科研课题和技术开发项目,定期组团到海内外开展高层次人才和科技项目招聘、招标活动。

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激励人才创新创业

12.构建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注重通过实践检验人才,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建立和完善干部政绩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把群众的意见作为考核评价党政人才的重要依据。研究制定干部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标准,量化考核指标,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逐步推行岗位任职资格认证制度,探索行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市场化和职业化。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积极探索考试、考核和业内同行评议相结合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办法。加大与国内大型猎头公司、人才咨询测评等机构的合作,定期对我县人才状况进行评估。

13.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探索试行体现人才价值的薪酬分配办法,制定出台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实行年薪、协议工资、项目工资、课题工资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将知识产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获得的部分收益,可以以资本、技术等要素参与入股或分配;根据其工作岗位和贡献大小给予补贴,具体由企业与本人协商。采取多元化的激励手段,完善基本福利,设立补充养老保险、培训补助等补充福利。

14.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制度。各类优秀人才的评选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牵头组织,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评选结果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核把关,由县委、县政府统一表彰奖励,获奖人选纳入利津县高层次人才库管理。完善各类人才选拔表彰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5.健全人才使用机制。要充分发挥人才在创新创业中的引领作用。引导和激励各类人才立足本职岗位快出成果、多出成果、建功立业。鼓励优秀人才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前沿问题组建创新团队,承担、参与重大科研和重点工程项目。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尤其是高端领军人才,注重言传身教,发扬甘为人梯、提携后学的优良传统,关注年轻人才的培养,通过结对指导、名师带徒等传帮带形式,在实践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举荐人才。要发挥人才在科学决策中的智囊作用。在我县工业、农业、教育、卫生、文化、林业、水利、交通、建设、环保等行业,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对涉及我县的重点工作及重大事项要邀请各专家组参与决策。每个专家组每年根据全县行业状况,确定1—2个项目进行攻关,必要时可邀请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帮助解决技术难题。

五、强化人才工作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

16.健全人才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人才工作的社会化方向,建立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人才工作牵头抓总作用,不断加强全县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完善人才工作服务平台,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在落户、人事档案、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子女入学入托、婚育手续办理等方面为各类人才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积极探索建立不同行业、不同专业的人才目标量化考评体系,不断增强人才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不断加强宣传引导,在全县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17.建立人才投入多元化机制。要建立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和民间资本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体系。整合现有各项人才投入,设立“利津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专门用于人才的引进、培训、奖励等方面。上级支持用于人才引进培养的资金统一纳入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合理使用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各类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为全县经济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考核合格,从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予以奖励。

18.实施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领导责任制,把人才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纳入考核体系。人才工作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抓好组织协调。定期组织开展人才满意度调查和工作评估。加大人才工作考核在年度工作考核中的指标权重,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对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定期进行表彰奖励。建立人才工作领导问责制度,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满意度调查和工作评估,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滞后,或用人单位和高层次人才投诉较多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引进人才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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